督导室是学院院长直接领导下的教学质量监控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学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2、制订学院督导工作年度、学期及月计划,开拓督导工作的新思路,探索督教、促管、导学的有机结合。
3、负责教学督导队伍和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的建设,负责指导系部督导工作。
4、对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指导。开展日常听课和巡查,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题调研;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教学督导员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听课评课和教学检查;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分析评估,特别是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及教书育人等教学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帮助和指导,使其不断改进和提高;对教师下企业实践和学生第二、三课堂活动进行督查。
5、开展教学督导业务研究。每月召开教学督导员工作例会,研讨与交流督导工作经验。根据院、系两级教学督导员的评析意见,结合学生信息员的评价信息,对相关教师(含外聘教师)提出表扬、表彰、批评、告诫直至辞退的建议。
6、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教学督导信息和督导的意见建议,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学生教学信息员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广泛收集学生对教师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不定期编发《督导简报》等形式,及时向院领导、教学教辅部门反馈督导信息并提出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跟踪、处理。
7、做好督导档案管理工作。及时汇总教学督导资料,定期归档,建立完整的教学督导档案。
8、做好督导网站建设工作。维护网站运行,及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