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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公告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2-17 浏览次数:10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公告1、100人!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聘公告3、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100人!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 2023年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编外工作人员10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热爱公安事业,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 5.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工作能力、专业资质或专业技能; 6.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转退的救援人员应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10.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方式 邮件报名:将《应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http://news.nbrc.com.cn/sydw/202302/P020230216551046879464.doc)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证明、驾驶证、退伍证、户口本、个人征信等资格审核材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yzdfrl@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轨道分局应聘”,邮件请勿重复投递。《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不予受理,如材料不齐的可后补。 报名咨询电话:19883030552孙老师(工作日9:00-11:00 14:00-16: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邮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或辅警。 四、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 (一)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含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原件及复印件; 6.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体测环节。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标准见附件2。参加体能测评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核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五、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基本法律知识、行政能力、书面表达、专业素养等,采用书面答题方式进行,试题由轨道交通治安分局委托第三方统一制卷,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考试时间90分钟。 笔试具体时间于体测结束后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面试名额 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地点、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规则另行公布。 (三)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成绩确定名次。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2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安排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见附件3。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排名,按职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政治考察。政治审查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应聘对象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3种情形。 (三)公示 政治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宁波市公安局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应职位可以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治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八、劳动待遇等事项 (一)年人均工资9万左右(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实行绩效考核制度。 (二)单位工作环境优良,提供相应的轨道交通通勤保障。 (三)安排各类带薪培训,享受一年一次健康体检。 (四)以轨道运营时间为依据,根据《劳动法》规定,具体时间视工作需要安排。 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负责解释。 宁波甬金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一、企业简介 宁波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系宁兴(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甬金高速公路宁波段建设养护和营运管理,下设海曙南(洞桥)、溪口东(滕头)、溪口西三个收费站,于溪口东设立路段管养中心。 二、岗位描述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5日-2023年3月3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表》(http://gzw.ningbo.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d874f1b0e4f64592930b28e7451abb3e.xls)发送至邮箱:2413509699@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可附件附带其他应聘资料。 请勿重复发送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提交的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参加初试(笔试)人选,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入围初试(笔试)人员。资格审查期间,入围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回国/回境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所提供证明材料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资格。 3、初试(笔试) 初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条件应聘人员超过15人必须组织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能力和发展潜质。根据初试(笔试)结果,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初试(笔试)和面试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确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5、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对象根据要求完成入司前体检项目,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则淘汰。 6、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者淘汰。 7、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74-87848455 受理时间: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公开 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单位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用工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执法辅助人员 1名; 2.文秘宣传人员1名; 3.内勤人员5名(其中1名在岔路工作); 4.工程建设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履职所需要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3.爱业敬岗,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4.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宁海县交通运输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http://cms.zjzwfw.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classid=0&filename=d93af8e4675846f1892c2ef0cfad46ab.docx);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 3.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邮箱报名(932823916@qq.com)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至2月27日。 (四)资格审核 由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步资格审核后,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招聘以面试为主,根据应聘人员具体表现择优录用。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宁海县有关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3.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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