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中心、馆:
为做好学校行政设备(含电脑、家具、空调、打印机等)项目的采购及报废工作,现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2021年上半年行政设备(家具)采购申请,报送《best365网页版登录行政设备(家具)采购申请表》(附件1)。具体品目及预算金额参照学校《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标准的通知》(榕财综﹝2017﹞43号)(附件2)执行。
二、 2021年上半年设备及家具等资产报废工作可与本次采购工作同步申报,请各经办人严格按照上级及学校相关规定,针对已达报废年限但仍可使用的设备及家具应继续使用,已达报废年限且维修后无法使用的设备及家具应先通过党政联席会议或处务会研究通过后,登录资产平台申请报废,《报废申请单》需经相关领导审批通过后开展申购工作。
三、各经办人填写《采购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后勤管理处(国资办)林群老师审核(如有报废需附《报废申请单》及有关报废的党政联席或处务会议纪要)。根据采购金额自行报送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后勤管理处叶宁静老师汇总。
四、报送时间截止2021年3月26日,凡部门漏报或逾期申报,将无法纳入2021年上半年行政设备采购计划,请单位按时提交计划。
附件:1.best365网页版登录行政设备(家具)采购申请表
2.《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标准的通知》(榕财综﹝2017﹞43号)
后勤管理处
2021年3月2日
(榕职院后〔2021〕5号)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行政设备(家具)采购及报废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