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职院保〔2024〕09号
关于开展第二季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中心、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有序、美观、文明校园建设,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福建省教育厅校园交通安全三年提升方案》、《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消防安全负面清单及治理措施的通知》、《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保卫处将于4月16日—6月25日开展学校第二季度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整治对象为校园内无备案电动车、无牌照电动车、乱停乱放等违规车辆。凡发现违规车辆将予以收缴清出校园,无牌无证车辆将联系属地交警部门没收处理,并予以通报。
请学校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所管辖师生员工、外聘老师、在校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学校电动车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入校电动车合规备案、并在规定位置有序停放。学生电动车禁止入校,规范停放在校门外规定位置。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4年4月15日